|
为了支持东莞市中小企业的发展,东莞市财政从2004年起连续5年,每年安排1000万元建立我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(以下简称专项资金)。专项资金扶持的对象: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》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、财政部、国家统计局联合制订的《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》的中小企业、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,其中,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是专项资金使用的重中之重。中小企业包括公有和非公有制企业。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利用国内民间资本兴办的民营企业。
受当前金融危机影响,中小企业订单和利润下滑,生产经营形势严峻。2009年起东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1000万元增至3000万元,资助范围包括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重点项目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等。专项资金采取定额贴息、补助两种扶持方式。
专项资金的扶持对发展中小企业、推进经济转型的高度,全面提升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水平, 改进工作作风,努力减轻企业负担,认真解决融资难等突出问题对企业发展有着极大的促进推动作用。
为方便协会会员单位了解商贸技术资金和创新资金的申请政策,目前,协会与东莞市言成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、东莞市高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合作,为协会会员提供民营科技企业资质认定申报,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,专利申请资助、科技立项、技术可行性分析等项目的咨询、代理服务。
|